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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毕节市威宁自治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0-06-10 20:29:34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及《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关于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府办函〔2019〕147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任务重,卫生人才紧缺的实际出发,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0名。现制定《威宁自治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专业知识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0名,具体名额及专业见《威宁自治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6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0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止2020年6月1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四)截止2020年6月19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

  (五)截止2020年6月19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及在岗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七)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八)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ijie.gov.cn)、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gzweining.gov.cn)发布公开招聘简章。时间从2020年6月10日到2020年6月18日。

  (二)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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