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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株洲市石峰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6-10 11:29:59   地区:湖南   浏览:0

  (五)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均采用百分制。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医学基础知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口述方式测试与报考岗位有关的业务技能操作能力。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选。(未达到1:3入围比例的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若遇最后一名入围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有放弃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者,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两次。

  (三)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60%

  笔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各招聘岗位以所有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综合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不再电话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遵纪守法、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新聘用人员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由所在单位按照岗位设置要求进行岗位管理,如果遇到相应岗位无空余职数的情况,则高职低聘。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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