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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招聘公告
2020-06-09 17:07:43   地区:广东   浏览:0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课堂试讲占比70%、专业技能展示占比30%,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

  (四)考试综合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共广东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电话方式通知体检和考察人选。

  如体检人选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有关要求进行,由中共广东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费用由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再次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在公示时将专门说明。

  七、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放弃聘用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依次递补。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八、有关情况说明

  本招聘公告由中共广东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87186311;招聘工作由中共广东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机构负责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719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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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考生查分登记表

  中共广东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