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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招聘公告
2020-06-09 17:07:43   地区:广东   浏览:0

  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是中共广东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省委机关干部职工幼儿教育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单位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以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1名管理人员和3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3.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补助二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5日—6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在报名系统确认报名通过。

  (三)资格初审及准考证打印

  1.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通过系统自动实时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笔试前10天,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上注明笔试时间、地点。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对未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