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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吕梁市开发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招聘公告(第一批)
2020-06-08 20:24:16   地区:山西   浏览:0

  2.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可进入考察环节。本环节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吕梁市开发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将拟引进人选报市委人才办批复;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引进的人才属于编制内事业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报名人员应诚信应聘。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引进人才管理

  (一)对引进的人才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吕办发〔2020〕11号)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8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聘用人员5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引才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吕梁市开发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

  吕梁市开发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0358-8232205

  吕梁市委人才办0358-8222214

  监督电话:0358-823885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引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本次吕梁市开发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引才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2020年吕梁市开发区招才引智(第一批)岗位表

  吕梁市开发区招才引智专项行动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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