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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6-08 09:41: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卫健委研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入编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名。其中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5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名、市中心医院1名。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0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2019年毕业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8.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承德市范围内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德市范围内特岗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市卫生健康委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统一组织实施。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19日(17:00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将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拍照或扫描,电子版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的格式命名,照片清晰)发送至(cdwjw2152671@126.com)邮箱。

  3.报名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2020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上传的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

  (2)《诚信考试承诺书》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扫描件;

  (5)执业资格证扫描件;

  (6)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20年6月19日17: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上传报名资料,规定日期前未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的一律不予受理。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3:1竞争比例,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在网站发布公告并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