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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滁州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6-08 09:43:37   地区:安徽   浏览:0

  C类青年英才应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人文社科发表二类期刊论文)1篇以上。

  4.行业企业人才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和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有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技术骨干工作经历,并主持或参与(前5名)过本行业重大技术研发(攻关)项目,或具有多项国家专利技术,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5.人才团队

  由三类以上领军人才领衔,以拔尖人才、青年英才或行业企业人才等为主体组成,具有相对稳定的团队合作机制,已取得良好合作成效和共同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在国内外相关专业领域已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自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发布之日起启动。招聘岗位考核时间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后确定,招满为止。

  (二)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材料采用邮件形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所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自身实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业绩材料扫描件等报名材料按照“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应聘岗位代码”邮件格式投递至各用人单位招聘邮箱,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资格审查

  学校有关部门和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条件及岗位等有关要求,按照“好中选优”原则,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须携带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前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来校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七、考试考核

  (一)考核方式

  因招聘岗位的专业性和学科差异性,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在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成立考核专家组按照规定组织考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笔试

  笔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命题、阅卷、评分,试题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可通过实践、试讲、面试、说课及实务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形式与内容由各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功底、业务能力、学业成绩以及实习(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中的一种或两种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拟参加考核人员。

  (二)心理健康测评

  到校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成绩合成

  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根据考核方式确定:高层次人才考核可适当简化程序,如采取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考核,则以单项实际考核成绩确定为最终成绩;如采取两种方式考核,则按照笔试30%和专业能力测试70%的规则,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

  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