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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2020-06-06 19:07:56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加强和充实我城区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以及《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尚未考取护士执业资格的可以先上岗再考证。如被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6月10日前(不含10日)(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报考期间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用就业推荐表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截止至2020年6月1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执业(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或《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6月5日-6月24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拟聘人员公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发布。

  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24日

  报名形式:1.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招聘计划表,下载填写《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相关资格证书等的原件与复印件到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符合免笔试和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经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2.网上报名。报考者根据招聘简章要求,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个人报考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邮箱:rsff1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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