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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柳州市柳城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2020-06-03 21:53:46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了满足我县各乡镇卫生院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5〕34号)等文件精神,今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共3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柳城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要求。

  1.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湖北省、武汉市以及重点地区来柳返柳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2.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通过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4.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本次招聘,若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可以先上岗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先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4日-6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柳城县卫生健康局四楼办公室(柳城县大埔镇湾塘路四巷18号),电话:0772-7612267。

  3.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依据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柳城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蓝底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原件);

  (2)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证(原件、复印件2份);

  (3)在聘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4)部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

  三、资格审查

  由柳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审查的,对报考人员说明原因,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考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资格条件不符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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