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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2020-06-02 22:26:28   地区:云南   浏览:0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六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于规定时间前报到上岗。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宁洱县司法局李颜刚(0879-3232035、13908798606)

  (二)查询网站

  宁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e.gov.cn/

  (三)其他要求

  1.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承担违约经济责任。

  2.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3.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即被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待遇。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六年(含试用期一年)。

  五、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规定进行回避。

  (三)本次招聘由宁洱县人大、政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四)资格审核贯穿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一经查实,随时终止、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本公告由宁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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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紧缺人才招聘简章.xlsx

  2020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xlsx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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