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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2020-06-02 22:26:28   地区:云南   浏览: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为顺利做好2020年宁洱县公证处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毕业生);

  2.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5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2020年5月1日前已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2020年5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含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浪费考录资源被禁考人员,尚在禁考时限的被禁考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紧缺人才招聘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紧缺人才招聘简章》(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邮箱报名

  (1)报考人员将相关信息、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投到指定邮箱(nesfjbgs3232455@163.com),经初审后按招聘方式和程序另行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应聘。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简历。因个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和证明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邮箱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24:00止,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3)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毕业生开具院校证明材料,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考生基本情况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岗位报名表、个人推荐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打包发至邮箱,待初审通过进入面试前提交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具体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宁洱县司法局(普洱市宁洱县宁洱镇凤新街77号)

  (3)由宁洱县司法局安排专人收取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材料。

  (4)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毕业生开具院校证明材料,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考生基本情况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岗位报名表、个人推荐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参加报名,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须验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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