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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2名)
2020-05-31 13:15:02   地区:湖北   浏览:0

  考试范围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详见笔试公告,预计网上报名结束后一周左右,笔试公告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对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工勤技能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确需保留岗位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如属招聘单位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保留,划定折算后为70分的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总成绩为100分。

  1、确定面试入围比例。

  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工勤技能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到1:2。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

  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面试应于笔试前完成,详见网上报名结束后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笔试入围比例同上,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先面试后笔试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应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预计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出具声明且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至少在面试开考前5天发布,面试公告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

  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免笔试考生除外)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相应比例+面试成绩×相应比例。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具体比例以《岗位表》(附件1)为准。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策性规定加分

  (1)根据鄂人〔2006〕16号和十政办发[2013]176号文件规定,截止2020年7月31日,对“三支一扶”和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网格员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百分制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附件6)或《网格员报考优惠申请表》(附件7)于2020年6月23日8:30--18: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市府路9号313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2020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或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