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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2人)
2020-05-31 13:16:19   地区:湖北   浏览:0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等各类信息,随时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黑名单。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需打印考生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三、笔试组织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等,参加笔试)。

  (二)笔试科目及分数

  1.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招聘质量,达到竞争择优目的,按岗位选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同时,本次招聘岗位均属紧缺岗位,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放宽至1:2的比例开考;对报考比例不足1:2的岗位,予以核减。

  5.笔试考试结束后,预计7日内公示成绩。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对所报岗位放宽至1:2比例开考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的内容

  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的真伪、经历、学历、学位、户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个人信息,是否与所报岗位的要求一致,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料包括:报考考生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二代身份证,考生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交单位缴纳社保费证明和劳动合同(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20年6月),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印证资料。

  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并必须在入职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及相关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若确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包括: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委托事由、联系电话,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放弃资格,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限2次以内。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50元。进入面试者在面试公告发布前有放弃的,经资格复审后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照常进行。

  五、面试组织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面试结束后,5日内公示成绩。

  (二)面试分值

  面试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

  报考岗位代码A001--A101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素质。报考岗位代码A102-A103(融媒体中心播音员、节目包装与制作)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实际操作,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相应岗位专业技术和能力素质。

  

  六、总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笔试。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2013年修订)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