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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2人)
2020-05-31 13:16: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3.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谁申请谁付费。复检需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且只进行一次,复检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情况,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一步审查,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郧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疑异,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限。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此招聘所有信息均在“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留意招聘相关公告。

  咨询电话:0719-7231890举报电话:0719-722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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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20年郧阳区公开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2020年郧阳区公开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