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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榆林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公告
2020-05-29 19:54: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榆林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829名教师医疗卫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5日至2002年6月4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0年5月28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0年榆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岗位表》中“是否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一列标注为“限”的,是指该岗位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标注为“不限”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振兴计划”、“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未满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l.gov.cn)、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ylhrss.yl.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ylhrss.yl.gov.cn)。

  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00:00至2020年6月7日24:00。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5日08:00至2020年6月9日12:00。

  资格审查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本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

  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上述职业资格不作为本次招聘资格审查的限制性条件。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