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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自主招聘公告
2020-05-29 20:02: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了满足我单位科研工作需求,根据《湖北省农业科学院自主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鄂农科办〔2018〕44号)文件精神,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拟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2020年拟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2020年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网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http://www.hbaas.com)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无人报考的岗位,由聘用课题组自行确定报名顺延时间,但最迟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2020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附件1中对应岗位指定的邮箱。

  (三)资格审查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20年6月30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0年6月30日。

  2.关于资格审查由聘用课题组负责,所需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业绩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核

  (一)面试

  面试工作参考《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由各课题组自行确定。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课题组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

  根据我所农业科研单位属性,自主招聘考试侧重对考生专业素养的考察,决定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据自主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单位人事科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由各课题组负责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果树茶叶研究所南湖科技大楼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同时电话或短信告知拟聘用人选。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自主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报备和劳务派遣等相关手续后,由我单位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3至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