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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招聘公告
2020-05-28 11:43: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精神,经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研究、新疆医科大学党委会审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建于1958年9月,为教育厅直属、新疆医科大学主管的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6800平方米,建筑面积9346.81平方米,绿化面积5180平方米,运动场面积6861平方米,有300米的室外人造草坪环形运动场,有700平方米的室内运动场。生均图书量、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面积、学生配备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均达九年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国标。学校建有理、化、生实验室、录播教室,微机教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劳技教室、创客教室、图书阅览室,校园广播室、校园电视台、电子备课室、多功能厅等,同时共享新疆医科大学的优势办学资源。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成果丰硕,成绩喜人,取得了许多骄人的办学荣誉。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语文教师8名;小学数学教师3名;小学英语教师2名;小学体育教师3名;小学美术教师1名;小学信息技术教师1名;小学科学教师1名;会计1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历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它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七)应聘者应取得招聘岗位所公布学历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历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5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org/)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七、报名

  本次考生报名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子女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