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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丽水市青田县招聘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人员公告
2020-05-27 13:07: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青田县关于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6〕10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青田县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招聘职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取得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予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详见附件一学历、相应资格要求一栏),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男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2日之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2日之后出生);

  5.招聘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8:30-12:00,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青田县卫健局六楼(鸣山路8号)。

  3、报名材料:考生须提供2020年青田县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二,下载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3张。

  4、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8:30-12:00,15:00-17:00),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告。

  (二)考试

  1、笔试一门,为专业客观题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9:00—10:30。

  笔试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考试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应考人员按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在青田县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www.qtwsw.com公示。

  上述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在面试实施一天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卷面总分折算为100分)×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会同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