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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莱州市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0-05-27 13:10: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莱州市拟从2019年、2020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独立学院毕业生)中,公开招聘4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及数量

  1、专业岗位A:4名,限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专业。

  2、专业岗位B:6名,限建筑类、土木类、测绘类专业。

  3、专业岗位C:4名,限海洋科学类、海洋工程类、水产类专业。

  4、专业岗位D:2名,限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专业。

  5、专业岗位E:6名,限农业经济管理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水利类专业。

  6、专业岗位F:5名,限机械类、电气类专业。

  7、专业岗位G:4名,限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

  8、专业岗位H:4名,限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专业。

  9、综合岗位:5名,不限专业。

  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本科及研究生专业目录执行(专业要求的类,指专业类或一级学科,非学科门类);相似或相近专业报考的,须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并在报名期间每日对外发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2019年、2020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独立学院毕业生)。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年满18周岁(2002年5月31日以前出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

  ②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满一届或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满一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毕业之日。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应聘人员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所学专业(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所载专业)应与应聘类别专业要求一致。2019年毕业生应已取得学历证书、相应的学位证书;2020年毕业生一般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相应的学位证书(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在上述时间内取得的,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大学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法违纪或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8、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9、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瞒报或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