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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巴中市平昌县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5-26 20:38: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现状和用人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计划考核招聘177名(其中平洲医疗集团116名、同昌医疗集团47名、江口医疗集团14名)。具体招聘岗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等详见附件《平昌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2020年7月31日之前的招聘站点,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就读学校最早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2.2020年7月31日之后的招聘站点,招聘对象为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实施招聘要求护士执业资格的岗位对暂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和2020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若被聘用,可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但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核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各站点报名的第一天),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编人员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6.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该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将设多个招聘站点,各站点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委托报名及网络报名。若在一个招聘站点招聘计划已满则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点进行招聘。若第一招聘站点招聘结束仍有招聘名额剩余,则根据需要选择其它站点再进行招聘,并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http://www.scpc.gov.cn/)网站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第一招聘站点:平昌县人才交流中心(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四段12号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

  其它招聘站点:川北医学院,泸州医学院,成都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达州职业技术学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医学院,西安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