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审核确认文件。各直属事业单位凭审核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其中,在职人员需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五、有关事项
(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的通知》(川委办〔2016〕47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事业单位采取灵活多样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改革举措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5号)等政策文件精神,对各直属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一定的支持政策。
(二)此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博士研究生,须全额退回个人领取的特殊报酬,并缴纳违约金。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引进博士研究生可能会调整有关日程,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予以发布。引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其他事项,一并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四)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我厅在引进博士过程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电话:028-80589232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电话:028-8058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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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博士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2.2020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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