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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夏季专场)
2020-05-25 21:19: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70年,是一所以精神科、心理科、神经内科为特色,皖西北地区规模最大、设备先进、功能完善、医疗技术实力较雄厚、融医教研为一体的现代化专科医院,是安徽省精神卫生第一专科联盟单位,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联盟医院,华西医院网络合作单位,阜阳市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占地面积70000㎡,核定床位1070张,现有职工5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等高学历和中、高级职称160余人。年门诊量13万余人次,年收治病人12000余人次。投资近2亿元的3万平方病房大楼于2017年12月已投入使用。医院精神科是我市临床优先发展学科之一,也是我市重点临床学科。物质依赖科、康复科、睡眠医学科、重症医学科、临床心理科、老年康复科等科室已经挂牌,精神医学司法鉴定、精神残疾鉴定、智力残疾鉴定、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咨询等业务也全面铺开,儿童心理科等亚专业建设将于近期开展。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阜阳市编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夏季专场)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人数:(具体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要求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或“985”、“211”医药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且自愿到我院工作的,符合年龄、专业等要求,经过对应聘者面试及在校期间思想作风及综合素质考察合格者,即可直接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纳入编制管理;

  2、对于医药类院校应届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基础上,并经过面试合格者,根据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择优录用,可直接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纳入编制管理。条件如下:

  (1)在校期间诚实守信、作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处分记录的毕业生。

  (2)参加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校园招聘的考生,须是医学院校应届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专业毕业生,综合成绩应在年级排名前1/3名次(需由所属院校系部加盖公章,985、211院校毕业生可不提供)。

  四、招聘流程

  1、考生报名。本次招聘将采用网上报名为主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期间,将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校园招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明、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的电子扫描件(PDF或JPG格式)打包为“.rar”格式,并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fysyrsk@163.com)。其中,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综合年级排名前三分之一的证明及校方验印后的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校方验印后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工作人员在收到个人报名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告知考生审核结果。报名工作结束后,医院将于2020年6月8日至12日对拟参加面试人员在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及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