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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市锦江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0-05-23 21:53: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3.原件校验应提供资料:

  ①《应聘资格审查表》;

  ②《笔试准考证》;

  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④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同时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除教师资格证外的全部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

  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⑦职称证(报考在职教师岗位的应聘者提供);

  ⑧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在职教师岗位的应聘者提供;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任教学段学科及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材料;

  ⑨省外免费师范生需提供生源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异地就业证明(报考高等院校毕业生岗位的应聘者提供)。

  以上材料①-⑦验原件交复印件,⑧-⑨交原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4.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2020年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说课相结合,部分学科还将进行技能考核。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对象:原件校验合格的考生。

  4.面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调减招聘岗位情况将在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5.考试总成绩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2020年7月28日前通过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面试缺考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序。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以下简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考察工作参照中办发〔2016〕64号、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