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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迁市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8名)
2020-05-24 08:18: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8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宿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备案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0、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1、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5月27日9:00-6月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7日9:00-6月3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5月27日9:00-6月3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5月27日9:00-6月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城在线(www.sqsc.gov.cn)。

  2、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