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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保山市应对新冠肺炎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0-05-24 08:21:48   地区:云南   浏览:0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1.面试公告发布:2020年6月19日发布面试公告。考生应注意及时查看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21日。

  3.面试方式:面试的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讲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4.面试实施:由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分别统一牵头组织实施本级招聘面试工作。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本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时间:6月22日—6月25日前。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报考市直学校岗位的由市教育体育局,报考县(市、区)岗位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工作在6月26日前完成。

  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人员,由本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在本岗位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专项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考生如需咨询相关政策可按所报岗位所属市、县(市、区)拨打相应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0875-2122926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0875-2160711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0875-8126705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0875-5137214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0875-6123414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0875-7130700

  监督电话:0875-2136382

  0875-2162447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0年保山市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