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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乌海市直属学校人才引进公告
2020-05-21 20:20: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更好的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根据《2019年乌海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经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教师计划

  市直属教育系统人才引进计划94个,包含二类及三类人才岗位两种,其中市一中36人,市六中37人,市十中16人,市特校5人。(见附件《2020年乌海市直属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985”院校、国内世界一流高校建设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下简称:第二类人才)。

  “211”院校、国内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省级重点师范类院校、省级重点综合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以下简称:其他人才)。

  各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拟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截止之日为准);

  5.应聘人员专业要求符合《岗位表》中的条件;

  6.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具体情况以《岗位表》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3.乌海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原“985”院校、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院校大学毕业生签订10年以上服务协议,一次性发放20万元标准购房补贴,办理事业单位编制。

  其他人员办理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待遇。

  四、引进程序

  考虑现处于防疫特殊时期,采取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1.二类人才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26日;其他人才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3日,报名邮箱:82848119@qq.com,报名人员需同时给上述邮箱及用人单位的邮箱发送报名表,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2.已参加二类人才第一批次网络面试人员,本次不接受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乌海市2020年市直属学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相关信息,现场报名时需上交一式两份。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3.报名材料中须有: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及《乌海市2020年市直属学校教师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三方就业协议。

  4.非应届生、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5.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报名期间,咨询电话见岗位表中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核

  由用人单位组成资审组,负责资格审核具体事宜,由监督组和工作组进行复核。

  第二类人才,原则上不设开考比例。

  其他人才,开考比例(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若部分特别急需紧缺岗位报名比例少于1:3,经人才引进工作组与监督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