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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0-05-21 20:25: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十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一)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十二、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相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委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882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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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020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2020年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样表)》.doc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