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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0-05-21 20:25: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以及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0年度通过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乡镇及以下学校免笔试直接面试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招聘对象应获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合格学历。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招聘县直学校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招聘类型以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招聘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含幼儿园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招聘类型以直接面试公开招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毕业生,2020年5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5日至2002年5月25日期间出生;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5日以后出生);报考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硕士研究生以上岗位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9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五)具体报考条件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0年度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2)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