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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柳州市本级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0-05-21 20:25: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柳州市教育局网站(jyj.liuzhou.gov.cn)公布。

  (二)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报主管部门审核。

  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七、人员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面试、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柳州市教育局网站(jyj.liuzhou.gov.cn)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聘用通知下达后,应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或自动放弃的,单位不得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四)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后,除不符合聘用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外,应聘人员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应聘。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做诚信记录备案。

  八、严肃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