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吉林梅河口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
2020-05-19 16:47: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精神,经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教育系统开展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教育系统45家事业单位,123个岗位,计划招聘170人。其中教师岗位156人:高中教师4人,初中教师40人(含心理健康教师1人),小学教师46人(含课后活动教师2人),幼儿园教师66人。会计岗位10人。学校和幼儿园医生岗位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9日--2002年5月1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5月1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本公告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7.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暂时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报考本公告招聘岗位中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聘用二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5月26日9:00至5月28日16:3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陆http://39.98.65.77/(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