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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自主招聘公告
2020-05-18 20:48: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61号)文件精神,经自治区党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现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讲解员岗位工作人员1名(列入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表演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要求在1994年5月25日以后出生,男,要求身高1.70米以上,体重65—100kg;女,要求身高1.65米以上,体重45—60kg。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形象气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自主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9.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7月31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2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报名时考生递交报名表(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招聘简章附件中下载填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国外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1张。同时对考生的身高和体重进行测量,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面试通知书》。

  2.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综合办公楼5楼周转办公室。

  3.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招聘简章中应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填报。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有工作经历者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报名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公布咨询电话、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

  6.招聘简章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负责解释。

  7.本次考试不设定开考比例。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6月3日

  面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参加面试。

  面试试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取相关专家,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入闱命制。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为5分钟,成绩现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