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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0-05-14 21:02: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等,结合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0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于2020年5月22日前取得;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证书延期发放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对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体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相关认证材料,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6年招募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枣庄市生源或在枣庄市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在枣庄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24日17:00。

  2、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枣庄市教育局网站下载《2020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照片,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件以扫描图像的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枣庄市实验学校报名邮箱zz8169000@163.com,咨询电话0632-8169000;枣庄市解放路学校报名邮箱zzsjflxx@126.com,咨询电话0632-3271251;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枣庄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报名邮箱zzssyyey2020zp@126.com,咨询电话0632-8695976),邮件名称为“招聘岗位+姓名”,如:“初中物理张三”或“初中物理(定向招聘)张三”,其它网上报名形式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