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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共青团田东县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0-05-07 19:10: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确保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更好开展,做好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人数

  共青团田东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县委”)预青专干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

  (六)能适应经常性的外业工作,熟悉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或有其它不良行为的;

  5.不能正常履职的身体疾病。

  三、聘用期限及要求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聘,并报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四、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不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形式正常晋升,其工资等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约定。工资待遇参照全县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并享受规定的差旅费等补助,如县委、县人民政府有调整的,参照新标准执行。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拨付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按照“合法、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补充招聘程序包括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不进行笔试。

  六、报名方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2020年4月30日—5月6日)。

  通过田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张贴简章,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5月1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田东县东宁大道东102号田东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团县委办公室。

  3.报名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到团县委报名。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2日前)

  由团县委对照职位所需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

  七、面试、考核与体检时间

  (一)面试(拟定于2020年5月13日)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支体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以及主考官即兴提问(非每个考生都提问)。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2.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