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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龙岩漳平市委组织部引进乡村振兴人才公告
2020-04-30 20:46: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引才回乡”五年计划,引导鼓励漳平籍大学毕业生回家乡农村干事创业,为明年村级换届选举奠定基础。现就2020年度引进乡村振兴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0年引进乡村振兴人才20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公示之日起,截至2020年5月31日。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漳平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热爱农村工作,立志振兴乡村,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敬业奉献,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不得报考对象:(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或在单位任职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和职称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4)因表现不好等个人原因被其它单位辞退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限制报考对象:(1)省里统一选拔2019届在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民政部门公开招募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等),因尚在服务期内,按中央、省、市有关文件严格管理,不列入2020年乡村振兴人才招聘范围;(2)现役军人和龙岩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列入2020年乡村振兴人才招聘范围。

  3.建议不报考对象:(1)有高度近视、弱视、单眼废用性外斜、色盲(夜盲)、肠胃病较严重等情况的同志,虽然基本达到公务员体检标准,但考虑漳平农村大多山高路远、自然村偏僻分散,农村工作常常要走村入户,不分昼夜,有时还需参加防汛防火、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建议不报考。(2)目前已怀孕的女同志,因不宜参加胸部X线片等规定的体检项目,不能按招聘时间节点完成正常体检工作,建议不报考;(3)鉴于乡村振兴人才上岗后,依据《村级后备人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每人每年住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50天,每月一般不少于22天,试用期满考核、聘期年度考核等均需按统一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进行,建议计划2年内怀孕待产、哺育的女同志待条件合适时,在以后年度报考。

  (三)优先聘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能用方言与当地群众交流。

  四、岗位安排原则

  原则上聘用后安排到原籍乡镇的党建示范村、乡村振兴试点村、贫困村或人口多任务重的重点村工作。岗位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五、政策待遇

  1.工资待遇。引进乡村振兴人才的聘用服务年限5年,除享受与新录用公务员同等月工资待遇外,由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生活补贴。

  2.培养选拔。实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依据聘用期满时的政策规定,可参加相应事业单位岗位公开招考,择优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干部;若未能如期组织考试或未考录者,可继续与用人所在乡镇签订为期2年的过渡期聘用合同。续聘期间,可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续聘期满后,不再享受引进乡村振兴人才待遇。

  六、报名方式

  1.符合引进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从漳平政府网下载报名表,并在报名截止期限内到市委组织部复核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