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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引进博硕人才公告
2020-04-29 11:55: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邯郸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高校、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THE或QS排名前500名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热爱住房公积金事业、身体健康;

  4.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为了提高选聘人员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硕士研究生选聘所有岗位要求本科阶段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不含专接本。

  7.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有现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岗位及专业

  本次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具体专业要求及条件详见《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博硕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审核结束。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将《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附件2)等所有报名相关材料(见下文提交材料内容)扫描件打包后发送至本次公开选聘指定邮箱hdgjj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收到材料后,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确认合格人员名单后,电话通知本人现场面试相关事宜。

  2.提交材料:被确认合格者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面试。

  3.审核地点: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选聘程序

  1.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工作。测评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各岗位选聘专业计划数额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2.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社局网站、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服务期最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