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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二)
2020-04-25 22:00: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主页(http://www.byau.edu.cn/)。

  二、人才引进基本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二)》(附件1)。

  四、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博士毕业生年龄要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岗位一线工作。

  (五)应聘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

  (六)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毕业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的应聘人员,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9:00至2020年5月15日17:00。

  应聘人员需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才引进审批表》(附件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4)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详见应聘人员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大小不超过30M),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打包发送至byndzp@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单位+岗位序号+姓名+学历+本人毕业学校+本人所学专业(代码),例如:“农学院+1+张三+博士研究生+中国农业大学+作物遗传育种(090102)”,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为准,代码请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7日9:00至2020年5月20日17:00。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3)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报考的职位。

  (二)现场资格确认

  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才引进审批表》(附件2)。

  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