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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4-24 21:54: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省农科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前身是1930年由著名农学家丁颖教授创办的中山大学稻作试验场及1956年成立的华南农业科学研究所。下设15个科研单位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含定向或委培生。具体招聘对象范围详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素质能力。

  2.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非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受到处理,且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5年的;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24时止,过期报名无效。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系统发件时间为准。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认定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3.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以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计划表》)。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

  4.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广东省农业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均须提供)。

  (2)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另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请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符合岗位优先录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其他体现个人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请按分类标注序号及排列。材料一经提交,将不予修改和补充。

  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全者,则认定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5.注意事项

  (1)招聘信息请及时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gdaas.cn)详细了解。

  (2)如因报名材料造假而被取消录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招聘单位保留追责的权利。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