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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株洲云龙示范区云田乡、龙头铺镇卫生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0-04-24 22:02:08   地区:湖南   浏览:0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云田乡、龙头铺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7、愿意在株洲云龙示范区最低服务5年。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云田乡、龙头铺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各环节信息请关注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和“云龙发布”微信公众号。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从2020年4月27日至5月12日下午5点。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应聘人员本人可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云龙招聘”进行报名,或者关注“云龙发布”微信公众号,在“微政务”栏目中选择“云龙招聘”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并随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2、报名时,除按报名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带*号必填)外,应聘人员要提交下列资料(前4项资料必传,照片和扫描件为jpg格式,文档为doc或docx格式):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②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本人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国内取得的学历学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④本人医师执业证书(“照片”页和“姓名”页)和医师资格证书(“照片”页和“姓名”页)扫描件。⑤本人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规培证的,由规培医院出具规培证明)扫描件。⑥本人职称证书扫描件。⑦工作经历(单位盖章)扫描件(格式参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