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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第一批特聘岗位专干选聘公告(广东)
2020-04-24 22:02:23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综合考核

  1.通过资格初审的,将另行通知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

  2.综合考核采用笔试加面试形式。笔试注重考核报考者政治素质、文字功底、适岗能力;面试注重考核报考者应变能力、综合素质。

  3.综合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规定程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基本合格线,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权重折算后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重点审查考生的学历、年龄、职业资格、职称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背景和专业能力,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考生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相应岗位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六)公示、录用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列为拟录用对象,相关名单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录用的,且不违反录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录用的人选并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并按区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2.拟录用对象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录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应岗位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3.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4417;邮箱:zfwbgs@szgm.gov.cn;

  2.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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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第一批特聘岗位专干选聘岗位表.xls

  2.2019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特聘岗位报名表.doc

  4.报名人员信息表.xlsx

  5.计划生育承诺书.doc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

  7.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