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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工程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0-04-23 16:42:15   地区:湖北   浏览: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

  3、考核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60%。考核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六、拟录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应聘教学学院辅导员按男、女分别排序,应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辅导员男、女综合排序),分别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面试结束后,学校统一组织对拟录人员进行体检、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均合格者,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考察有不合格或弃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报备及聘用

  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均通过的拟录人员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在湖北工程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录资格,学校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对公示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拟录用结果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对违纪违规的处理

  对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实、有违纪违规现象并经查证属实的,将终止聘用。录用人员2020年7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将终止聘用。录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

  招聘在线咨询QQ:272103186

  咨询电话:0712-2345365

  通讯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412办公室(邮编:432000)

  联系人:彭老师、黄老师

  (二)招聘监督

  纪委办公室电话:0712-234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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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湖北工程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docx

  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人才办)、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