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根据《湖北工程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湖北省人社厅核准,我校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教学学院辅导员8名(男、女各4名);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辅导员2名(男、女不限)。
二、工作原则
湖北工程学院辅导员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过硬,品行优良,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3、教学学院辅导员专业不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辅导员限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4、热爱学生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善于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语言文字和信息技术等能力;
5、博士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2020年5月31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名(疫情防控期间,不受理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湖北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及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scrcyj@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学历+专业+应聘岗位”)。报名需提交身份证、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均要提供,属应届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者需开具就读学校证明,注明毕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情况)、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免冠2寸电子照片。前期预报名已提交上述材料的,只需提交《湖北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信息填写不实、不全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由人事处、学工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学校户网站进行公布。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数须达到1:3比例,如达不到1:3比例要求,则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报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若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数达不到1个岗位的1:3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可改报教学学院辅导员岗位。
五、考核
对于应聘我校辅导员的人员,由我校集中组织笔试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要求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通过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80分钟。笔试成绩是进入面试的依据。学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别按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入围面试人员有弃权的,经确认并履行必要手续后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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