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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0-04-22 16:57: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30个招聘岗位,共计38个招聘计划,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4月21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报名期间每日定期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岗位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7.2016年12月1日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4月21日(含)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每日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和审核通过专业。

  1.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9:00-5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6日12:00-5月9日11:00;

  报名方式: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②下载“烟台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

  2.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烟台市教育局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需求表中查询。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5月8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