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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安市招聘中小学(事业单位)教师公告
2020-04-19 22:11: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计划数将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拟于5月中下旬开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3.笔试地点。笔试考务工作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六)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之上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要求的进入面试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不足规定比例的,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告。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区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七)面试

  面试由市教育局、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八)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九)体检和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将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2.体检。体检工作由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3.考察。考察工作由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