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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沂市兰陵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4-19 22:10:53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贯彻落实中共陵县委大抓基层、关爱基层的部署要求,树立注重从基层一线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充分激励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中共兰陵县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头雁工程”的意见》(兰陵发〔2020〕3号),决定在优秀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兰陵县各乡镇(街道)所辖区域范围内各村、城市社区符合条件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全县计划招聘3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原则上继续在村或城市社区工作。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四)连续任职满6年(2014年4月28日前任职)、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与、组织、煽动、挑唆进行缠访、闹访、越级访、非法访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任职期间所在村或城市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或2017年以来按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被“一票否决”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填写《2020年兰陵县面向优秀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经所在村或城市社区党组织同意后,4月21日下午5:00前报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办公室。

  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2020年兰陵县面向优秀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名推荐表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二)组织推荐。乡镇(街道)根据报名情况、人选条件和现实表现,召开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的,4月28日下午5:00前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发放《准考证》并在兰陵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述职和答辩,均采取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述职。脱稿述职,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思路、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述职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述职结束后,根据述职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答辩范围人员,答辩人数按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答辩范围人员。确定为进入答辩范围人员的述职成绩不得低于70分。述职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