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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0-04-06 21:43: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个人通过学院网站公告下载报名表(附件4,一式两份),与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本人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学院官网等各类招聘公告补充通知)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简历筛选,审核通过者现场领取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考核。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不退还。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包括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教育及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不能中断)等。

  2.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具有3年以上行企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

  3.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证书。

  4.近五年代表性科研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及封面、版权页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需提供首页及本人页,首页注明:“用于证明***确为北京市户籍,身份证为***”,均盖章)。

  6.有关获奖证书。

  报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行政楼130房间和131房间。

  (二)考试考核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考核包括笔试、试讲答辩、面试和综合评价。学院组成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和评价工作。

  1.笔试

  组织应聘教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和管理岗位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书,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者(60分及以上)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5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试讲答辩人员和面试人员名单(若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2.试讲、答辩和面试

  组织应聘高层次技能人才、教师岗位人员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按100分计算,须达到60分及以上。试讲内容由学院提前指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和专业技术(实操)基本能力,答辩内容主要涉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知识及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试讲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组织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面试,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岗位适应程度。成绩按100分计算,须达到60分及以上。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教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和管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的方法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选

  各岗位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根据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四)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有严重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的,不予聘用。

  (五)身体检查

  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选

  学院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学院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聘用资格自动失效。

  四、有关规定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其中高层次技能人才福利待遇面谈,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并给予成长及项目资助资金支持。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和不如实说明情况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