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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0-04-06 21:43: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学院坚持“立足首都,面向全国,服务‘三农’”的办学宗旨,主动适应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京津冀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化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乡村振兴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撑、科研支持与社会服务,拥有全日制在校生及学院所属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学生8000余人,学院正在着力推进国际化、社会化、一体化、集约化、信息化、法制化建设,促进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向特色鲜明、世界一流的高等职业院校全力迈进。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详见《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技能人才计划表》、《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及管理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高层次技能人才的基本条件

  1.需符合教师招聘的基本条件。

  2.博士研究生。

  3.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须符合北京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

  具体报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身体心理素质符合教育工作岗位要求。

  2.35周岁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北京市户籍。

  4.应聘相关专业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具有3年以上行企工作经历,获得过国家级荣誉(专业类)或主持过国家级课题等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附件3。

  (三)辅导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心理素质好。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专业,以及与我院开办专业相关专业。

  4.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并具有从事学生(学历教育)管理工作经历(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或在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须由学校学生处、团委等部门或院系出具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5.其中,30周岁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北京市户籍。身体健康、身体心理素质符合教育工作者岗位要求。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3。

  7.根据教发〔2002〕6号、教社政〔2004〕6号、教社政厅〔2005〕4号等文件要求,辅导员工作期间要入住学生公寓。

  (四)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高校管理和服务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心理素质好。

  3.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北京市户籍。

  5.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3。

  三、招聘程序

  所有岗位非北京生源应届优秀博士毕业生且符合专业、年龄、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均可报名。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接收有关条件,须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博士毕业生,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