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根据《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暂行办法》(浔编外联办〔2018〕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上半年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推出招聘岗位20个,招聘人数2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2020年上半年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湖州市本级(南浔区、吴兴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招聘单位另有要求的按招聘单位要求确定;
(二)具有湖州市本级(南浔区、吴兴区)常住户口(以2020年4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招聘单位另有户籍要求的按招聘单位要求确定,海外留学人员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上述人员须于报名前(2020年4月7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执(职)业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4月7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相关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年龄一般要求18至35周岁(1984年4月7日至2002年4月7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按招聘单位要求确定;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六)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本次招考实行回避原则,参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本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岗位。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本次招聘涉及到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年4月7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电子邮箱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以上所有材料以电子照片或扫描件的形式一并打包发送至附件1中所报单位的报名邮箱,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4月14日16∶00截止。
3、已是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报考须征得现用人单位同意。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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