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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仙桃市引进研究生公告
2020-03-27 21:32:47   地区:湖北   浏览:0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仙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储备一批高学历专业人才,根据《仙桃市关于加强人才引进的实施意见》,2020年将引进研究生到我市工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及身体条件。

  5.市直单位、仙桃高新区、排湖风景区、市城投公司引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市卫健委直属医院引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8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仙桃职业学院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急需紧缺专业适当放宽。

  6.服从工作安排。

  二、政策及待遇

  1.编制薪酬。市直单位、仙桃高新区、排湖风景区、市卫健委直属医院、仙桃职业学院引进的研究生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市城投公司引进的研究生签订企业正式职工聘用合同。市直单位、仙桃高新区、排湖风景区引进的研究生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人员待遇。仙桃职业学院、市卫健委直属医院、市城投公司引进的研究生薪酬标准,可根据单位实际确定。

  2.生活待遇。市直单位、仙桃高新区、排湖风景区引进的研究生五年时间内按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标准逐年发放安家费(其中博士第1-2年每年发放2万元、第3-4年每年发放1.5万元、第5年发放1万元,硕士第1-2年每年发放1.5万元、第3-4年每年发放0.5万元、第5年发放1万元),经费由市人才专项资金列支。仙桃职业学院、市卫健委直属医院、市城投公司引进的研究生,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经费由用人单位解决。

  三、管理及使用

  1.按需引进。市直单位、仙桃高新区、排湖风景区、市卫健委直属医院、仙桃职业学院研究生引进本着“用人单位有需求,事业编制有空缺”的原则,市城投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统一由市委组织部按程序引进。

  2.服务年限。引进的研究生与市委人才办签订服务期协议书,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经组织安排在仙桃市范围内调动的除外),服务年限自聘用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外地遴选考试或申请调离仙桃。违反以上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3.使用考核。引进的研究生统一由市委组织部安排在相关单位工作,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4.培养使用。用人单位要将引进的研究生安排至与其所学专业相匹配的岗位工作,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可优先提拔至领导干部岗位。

  四、引进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五、具体安排

  1.报名登记、资格审查(2020年4月上旬-2020年5月下旬)。组织有意到我市工作的研究生填写《意向性就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收集相关资料。报名期间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仙桃职业学院组织专班对报名登记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2.组织考试(2020年7月上中旬)。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对象进行考试,考试以分组面试形式进行。

  3.资格复审、考察(2020年7月中下旬)。根据分组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因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据分组面试分数从高至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