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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市港口镇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
2020-03-23 19:22: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因教体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港口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3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港口镇2020年公开招聘教体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所招聘岗位的学科及学段相同的,由港口镇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含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高校毕业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5.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所有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迟一年试用期和转正;对两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所需资料及要求:

  (1)《中山市港口镇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

  (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扫描件;

  (3)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尚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扫描件;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在招聘现场都需交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实。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4月21日。

  (2)方式: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压缩成文件夹命名为“专业+姓名”,发到我镇招聘邮箱gkzjysw@163.com。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