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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儋州市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期间紧急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3-20 21:53:59   地区:海南   浏览:0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82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具体的日期界定以报名时间确定;

  7.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考生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采取网络面试的方式招聘。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均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须加试。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官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聘用。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从高分至低分择优聘用。

  (二)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

  按照“各级定点医疗救治及选派人员赴湖北省参与疫情防控、患者救治的事业单位可拿出不高于招聘总岗位数的30%,采取实际工作表现与招聘考察相结合进行综合评价的方式……”的规定,此次招聘将护士、检验技师、医师等3个职位82个职数面向全省援鄂人员进行定向招聘。招聘采取实际工作表现与招聘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均可参加考察。由领导小组成立考察工作组,对经初审符合的人员进行考察评价,考察实行量化评分。

  按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儋州市政府政务网及儋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儋州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大通路21-1号,门诊大楼六楼,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儋州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邮箱:rsk23332048@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

  (1)儋州市人民医院考核招聘报名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4)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